联席会议为合作机制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单位代表组成。
联席会议职能包括:审议合作机制重要制度,推选管理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聘任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审议合作机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议合作机制建设运营重大事项,决定合作机制的变更和终止。
联席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由管理委员会主席或由其委托秘书长召集,根据需要可以增开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列表 (点击可查看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