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合作机制2024年度工作会议在三亚成功举办
12月21日,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2024年度工作会议在海南省三亚市法官进修学院顺利举办。本次会议由合作机制秘书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朱洪超主持。

会上,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合作机制主席、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首先为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杜春会长、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胡仕浩颁发了特邀顾问证书。

三位领导随后为今年新加入的6家成员单位授牌。

蒋惠岭主席以《夯实基础,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商事调解水平》为题,围绕当前商事调解商事调解发展特点、不断夯实四个基础、构建科学发展五大标准、坚持科学发展六个策略进行了系统介绍。

各成员单位围绕商事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商事调解员的职业化发展、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合作机制的可持续发展等内容作了交流讨论。与会人员就商事调解机构之间的合作应注重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推动信息共享、流程统一和服务优化等方面达成共识。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蕾就商事调解组织与商事调解员团体标准作了专门解读,与会人员对商事调解机构之间的合作发展提出多项建议。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处长王芳就建立商事调解规范标准作了主旨发言。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陈乃蔚结合我国首家专业从事商事调解培训的机构——上海凯声专业商事调解资格培训中心近十年来的的培训成果,强调了商事调解培训对推动行业整体发展的重要性。

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李磊明表示,做好各成员单位的资格审查、监督管理、合作交流等工作是确保合作机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合作机制特邀顾问、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长杜春、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胡仕浩对合作机制在商事调解行业中的标杆引领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各地商事调解机构应加强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商事调解机构间的跨领域合作,形成协同效应,不断推广商事调解理念的普及,增强社会各界对商事调解重要性的认识。


本次会议不仅是对中国商事调解事业发展现状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作为促进各地商事调解机构间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合作机制应重点聚焦机制建设、商事调解顶层设计与地方立法的完善和商事调解员的职业化培训等方面,共同探索商事调解在国际化背景下的合作与应用,助力商事调解在中国的全面发展。
来自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研究院、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厦门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20家商事调解机构35位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